- 索引号:11370000004504679L/2024-02407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水利厅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2024年9月12日,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快发展节水产业,对于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发展节水产业做出重要指示。2024年7月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发展节水产业,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国务院3月9日公布的《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国家完善鼓励和支持节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节水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产业化应用。”2024年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4〕898号),对加快推动节水产业发展做出系统部署安排,为制定《实施意见》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当前,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等,都对节水产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也带来重要机遇。山东是经济大省、制造业强省,发展节水产业具备良好基础,同时山东严重缺水、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发展节水产业成为建立长效节水机制的客观要求。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我省以节水装备制造、农业节水灌溉、工业废水深度处理、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等为代表的节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还存在支持政策和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主体发展不充分、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等问题,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节水产业发展。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节水产业”,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对发展节水产业做出重点部署。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省水利厅在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文件经省水利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海洋局等八部门名义联合印发。
二、主要思路
在《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
一是两手发力。《实施方案》注重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只手”协同发力,在加强政府对节水产业规划布局、政策扶持、平台搭建、市场秩序维护、基础建设投资等方面引导作用的同时,注重充分发挥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节水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升级、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活力,为节水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集聚发展。《实施方案》立足我省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优势,科学确定重点发展先进节水装备、新型节水材料、智慧节水管理、现代节水服务等四大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节水产业园区,扶持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全面塑强节水产业链条,强化重点项目支撑,推动节水产业集聚发展。
三是创新驱动。《实施方案》将科技创新作为建设现代化节水产业体系的核心要素,提出加强节水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等系列措施,统筹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协同的节水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
四是统筹布局。《实施方案》提出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和空间布局,并从节水产业发展动力、节水产业集聚发展、节水产品服务供给、节水科技创新体系、节水产业支持保障等多个维度提出一系列举措,对节水产业发展做出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推动节水产业集聚发展、强化节水产品服务供给、完善节水科技创新体系、加强节水产业支持保障6部分,共20条,职责分工涉及省17个部门和单位。
(一)总体要求。提出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推动市场供需两端有效衔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节水产业发展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全省节水产业规模比2023年提升30%,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特色园区,打造先进节水装备、新型节水材料、智慧节水管理、现代节水服务四大产业集群,构建“双核两翼、多点支撑”的“2+2+N”节水产业布局,将山东建设成为黄河流域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到2035年,培育一批有显著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节水技术工艺、产品装备制造和管理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将山东建成全国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二)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包括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节水管理、健全节水法规标准、完善节水市场机制等4条。提出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管理,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开展重点行业水效对标达标,持续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完善节水地方标准体系,建立用水定额动态更新机制,推进节水制造、节水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探索明晰非常规水权属,深化水价改革,促进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
(三)推动节水产业集聚发展。包括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培育节水重点企业、强化产业项目支撑等3条。提出打造济青两市节水产业集聚发展双核心,沿黄滨海两翼分别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海水淡化,鼓励各市发展先进节水装备、新型节水材料、智慧节水管理、现代节水服务等特色产业集群,支持相关市建设节水产业特色园区;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加大对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企业的培育力度,到2027年遴选节水产业重点企业100家以上;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纳入相关规划、推动纳入现代水网工程体系。
(四)强化节水产品服务供给。包括推动节水产品装备升级换代、大力发展节水服务、强化用水监测计量管理、全面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加强节水产品质量监督等5条。提出实施“好品山东、节水优品”市场拓展行动,优先支持节水装备制造领域产品纳入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培育一批专业节水服务企业,大力发展智慧节水,组建省节约用水专家库,建设节水服务平台;推进水监测计量器具研发、生产,提升省水文计量检定中心功能,建设国家水资源计量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各类用水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对用水计量设施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拓展合同节水管理领域,探索全域合同节水管理;持续开展水效标识和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五)完善节水科技创新体系。包括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加大技术推广力度等3条。提出加强节水领域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建设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平台);通过省级科技计划支持节水领域先进技术研发,协同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争取更多优秀技术成果纳入《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和“省重大科技成果库”等,建设一批节水技术推广载体。
(六)加强节水产业支持保障。包括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加强节水宣传引导等5条。提出组织编制全省节水产业发展规划;将符合条件的节水产业企业和装备产品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政策范围,在政府采购中按规定优先或强制采购节水产品;完善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海水淡化用电价格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开展节水产业统计调查;加大国债资金、中央投资争取力度,支持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等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水领域;落实节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节水贷”等绿色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领域贷款按规定享受相关领域的贷款贴息等政策;成立省节约用水协会,支持节水龙头企业牵头建立节水产业联盟,搭建节水产业交易交流平台;开展节水科普宣传,推广节水产业优秀企业和典型案例,形成推动节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 · 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