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000004504679L/2026-00620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水利厅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度山东省水利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锚定“四水统筹”总体目标,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获全国第1名,我省8项水利重点工作受到水利部通报表扬,为全国唯一“大满贯”省份。现将我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多次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台账式、闭环化抓好日常推进。加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方面,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二是聚焦问题整改,确保见底见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省水利厅的9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2023年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省水利厅的3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配合完成中央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保障工作。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水利问题,起草了《山东省水利厅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方案》,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举一反三的原则,逐一落实了整改实施主体和验收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目标和措施。三是深化部门联动,凝聚共治合力。与省检察院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组织青岛、潍坊、烟台3市开展“清河治乱—青潍烟联动2025”跨区域联合执法。与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和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与税务部门联合建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协作共治机制,完成征收10.89亿元。用好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的南水北调东线水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水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合力提升工程沿线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协调防治能力。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行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等年度任务。严格抓好工地大气污染防治,落实落细各项防尘和非道路移动工程类机械污染防治措施。
二、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动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深度节水控水。二是完善管控指标。完成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套水资源二级区可用水量成果、跨市主要河流和水库水量分配,逐年逐级下达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全省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241.1亿立方米指标内。印发《关于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山东省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规范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查流程,全年共审核省级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19个。三是严格取水监管。扎实推进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洗车场违法取水综合整治,统筹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查、水资源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全省规模以上非农用水户在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在线接入率接近100%,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在线计量率动态达到100%。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完成名录库集中建设,发布《2024年度水资源公报》。四是深化制度创新。印发《山东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打造省级水权交易平台,推动黄河水、长江水跨区域水权交易,探索水权收储(水银行)交易模式。2025年全省共开展水权交易510笔,交易总量3.79亿立方米。加快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对全省2.89万家非农业取用水单位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指导德州市加快推进水预算管理国家试点工作,组织淄博等1市5县开展水预算管理省级试点;我省成功申报入选国家水预算管理省域试点。统筹推进4个再生水利用配置国家试点和5个省级试点,以典型区域试点引领再生水等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三、不断提升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一是加快现代水网建设。济南太平、青岛官路、临沂双堠等大型水库建设全力提速,加快推进威海长会口水库、黄山及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工程、烟台南泗庄水库等项目,泰安中皋水库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全年完成投资811亿元。成立全国第一个省级水网运行调度中心,印发《山东省省级水网调度管理办法(试行)》,推进水网统一调度管理。二是强化农村供水保障。顺利收官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完成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年度投资128.29亿元,新建改建骨干水厂29座,铺设主管网5562公里,提标改造村内管网4926处,新增规模化供水村庄1971个。全省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到97%,较行动前提高1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9.7%,由全国中游水平进入全国领先水平。三是抓好超载超采治理。水利部印发《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评估结果的通知》,东营、德州、滨州、泰安4市解除取水许可限批。深入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等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平原区地下水位稳步回升。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超采区面积减少0.61万平方公里,超采量减少4.17亿立方米。四是推动河湖生态复苏。加强重点河流水量监测与调度,持续优化水量调度管理。全面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省级重点河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标率100%。配合水利部完成了京杭大运河贯通2025年度补水任务。五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梳理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动态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退出条件和流程。逐月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年度安全保障达标评估。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撤销工作。
四、扎实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强化落实河湖长制。省委召开2025年省总河长会议,连续第8年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对16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省级河湖长带头巡河巡湖带动全省河湖长巡河履职,推动解决河湖问题。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细化调查范围、工作流程和追责处置。二是严格监管水域岸线。启动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省级完成10条(个)河湖规划评估和8条(个)河湖规划修订。加快第10号省总河长令部署的“清四乱”两年攻坚任务收官,汛前完成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超额完成水利部推送的遥感图斑“回头看”年度任务。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行动,推动建立河道砂石采运管理电子单制度。三是推动建设幸福河湖。第11号省总河长令部署以“万村千河”行动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安排1.4亿元省级资金,建设省级幸福河湖87条(段)。高标准推进淄博范阳河等3个2024年度国家幸福河湖项目,新争取威海东母猪河、聊城东昌湖2个2025年度项目。四是强化水土流失监测。完成《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规范》地标立项和技术审查。加强站点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配合做好国家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年度监测任务。五是抓好水土流失防治。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指导87个存在禁止开垦陡坡地的县(市、区)完成范围公告。组织开展3期遥感监管,解译复核扰动图斑6945个,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830个。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52项,完成投资2.85亿元,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41.79平方公里。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始终锚定“四水统筹”总体目标,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力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水安全支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