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 索引号:11370000004504679L/2010-00071
  • 主题分类:机构设置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水利厅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水利厅直属单位

责任编辑: 山水 信息来源: 山东省水利厅 时间:2025-08-22 访问量: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250100

电话:0531-6689520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华阳路30号

主要职责:承担海河、淮河、小清河等重点流域水利发展规划、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技术服务工作,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和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省水网运行调度中心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902820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3496号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省重大水利工程、骨干水网调水工程建设管理任务,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二)承担全省重大水利工程、骨干水网调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巡查、防汛度汛等工作。

(三)为全省调水工程、水资源调度规划编制、相关标准、管理办法拟定、科技研究等提供技术支撑。

(四)承担全省重大调水工程、骨干水网工程供用水协议的签订和水费收取工作。负责调水工程水量计量等工作。

(五)负责按照批复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编制调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水工程信息化、自动化等工作。

(六)承担所辖工程水质检测工作,配合做好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调水工程水土资源保护开发等工作。

(七)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邮编:276826

电话:0633-7983999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

主要职责: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省水文中心

邮编:250014

电话:0531-6761971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世路1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水文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承担水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业技术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组织实施水文站网建设工作;承担水文站网管理运行工作。

(三)负责地表水和地下水等水文水资源监测及监测资料整编、汇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报雨情、水情、旱情、地下水等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警预报,并按规定权限发布。

(五)承担水土保持监测、水生态监测工作。

(六)承担用水总量监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七)负责水文信息化及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邮编:255130

电话:0533-3825005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

主要职责:承担技师、高级技工等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工作,承担全省水利行业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

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邮编:250013

电话:0531-6657621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5号

主要职责:承担水利发展相关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工作,承担水利行业相关科技推广和技术咨询、评估工作,承担水利科技信息搜集、整理与开发利用工作。

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

邮编:250013

电话:0531-5176736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主要职责:承担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使用工作,根据需要调拨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回收登记、归库;承担省级水旱灾害防御专业性物资仓库及培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规划实施、技能培训与演练工作;承担全省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与队伍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省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邮编:250013

电话:0531-5176754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主要职责:承担省水利厅信息化、网络安全建设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史志与年鉴编纂、水利宣传和水情教育等工作;承担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厅机关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厅机关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

邮编:250013

电话:0531-5176738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主要职责:承担编制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有关规范、标准、办法的基础工作;承担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信息统计、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省级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省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处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技术支撑工作。

省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邮编:250013

电话:0531-51767264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主要职责:承担组织实施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和防汛值守相关工作;承担水毁工程及旱情统计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应对演练和抢险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管理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小清河等流域防洪预案编制、跨设区市边界闸坝调度、设施运行管理协调以及市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