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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0000004504679L/2026-01228
  • 主题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水利厅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水利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040814号提案关于“关于将省内大型河道重要跨市支流升级为省管河道”的答复

责任编辑: 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时间:2026-06-24 访问量: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尊敬的张保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省内大型河道重要跨市支流升级为省管河道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治水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锚定“四水统筹”总体目标,落实“六水共治”发展思路,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管理,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一是加强中小河流系统治理。认真落实《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作要求通知有关要求,在编制河流治理方案时,整体性、系统性为重点,统筹河道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坚持整河流规划、整河流治理,科学确定防洪区划、防洪标准系统实施清淤疏浚、堤防治理等工程,充分考虑流量、水位等技术要素的衔接,确保洪水在整个流域内有序可控。同时,及时跟踪国家立法动态,积极推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修订。二是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省级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内主要河湖设立河湖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三是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健全完备空天地一体化河湖水域岸线监测监管系统,综合运用遥感影像、无人机专业队伍、社会监督等方式,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空中巡、社会督、网上管”的多维立体化执法应用场景。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等专项行动,“十四五”期间全省清理整治河湖问题2.1万处。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坚持系统谋划,加强要素统筹,全方位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河道系统治理。认真落实中小河流“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逐流域建档立卡”的系统治理思路,以河流为单元,统筹流域与区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逐河流编制系统治理方案,细化项目台账,确保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二是强化岸线空间管控。对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成果进行科学合理复核,接续对水利部推送的地物遥感图斑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结合新“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一张图”成果,兼顾能源、交通、航运等行业规划,研判新形势新要求,对岸线规划成果进行修编,推动岸线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三是持续完善法规体系。积极跟踪国家立法动态,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后,及时跟进我省修订工作。统筹考虑河道管理权限问题,有序推进《山东省河湖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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