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规定,山东省水利厅编制完成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公布如下。
一、概述
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和诉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情况,以及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在山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wr.shando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有其他需求和建议,请联系: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86974264。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突出水利政府信息的公益特性,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信息。成立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充实,把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厅直属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1名专职人员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在出台《山东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基础上,相应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修订了《山东省水利厅党政工作规则》,就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时限、主体责任等进一步作出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抓好公开电话、公开信箱、网站公开等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在“中国山东网”公开水利信息。在我厅门户网站“山东水利网”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根据水利工作形势变化,先后开辟了“水利新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招标采购”、“当前聚集”、“特别推荐”、“专题活动”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栏目。
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将水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水行政执法职能、依据、程序、处罚措施以及水利规费收取依据、标准、范围、减免程序等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与山东电视节台联合制作了《人与水》电视专题栏目,年均在山东电视台播出50多期,另外还制作播出了专题电视片《问水齐鲁》。
三是定期编发《山东水利信息》、《防汛抗旱简报》、《水资源公报》、重点水功能区和主要城市重点供水水源地水质通报等简报公报,及时报送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同时在“山东水利网”予以发布。
四是2014年初在人民网、新浪网开通了政务微博,由专人负责发布水利政务信息,累计发布信息387条;与中国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合作,将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等通过手机短信向广大群众发布。
五是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厅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由厅总工程师担任,规定了新闻发言人职责、新闻发布的途径、方式和程序,2014年就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召开了1次新闻发布会。
六是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上线活动,每年至少有1名厅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广播电台或网络实时在线回答群众关心的水问题,2014年共计上线近100分钟。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2014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公开内容及时予以更新。2014年省水利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5条,法律及地方性法规15条、省政府规章11条、规范性文件63条、其他文件28条,行政审批类项目信息452条,其他信息1282条,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了依法、及时、全面公开。其中通过公报简报形式公开的有《山东水利信息》62期,防汛抗旱要情快报6期,南水北调工程动态23期,各类公报通报87期。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外公开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工作人员姓名。2014年,省水利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无针对省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检查情况
专门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并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增设了监督组,由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负责同志兼任监督组组长,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经过了保密审查。
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需进一步完善。2015年,围绕保障公众知情况权、参与权,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财政决算报告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指导作用,做好条目对应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维护。对申请频率高并且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实际工作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制度的评估、完善和清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推进公开载体建设。完善山东水利网功能,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版,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9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